“社保政策进万家”知识问答(九)
2023-07-25 17:31:22          来源:武陵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郭中璇 | 作者:陈莹          浏览量:139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是多少?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可在参保地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选定缴费基数的20%。

2、曾在不同省份工作过,退休在哪领取养老金?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过期会作废吗?

按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时,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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